为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城西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科、地籍管理科科长董晓云同志涉嫌贪污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董晓云利用采购城西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警示牌工作之便,从西宁中桥广告传媒公司以虚增采购警示牌数量的方式先后五次套取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合计60600元,并将钱款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董晓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城西区虎台街道办事处张晖、宋江涌、郭宏雁、车生挺、苗晓慧五名同志维护党的工作纪律不力问题。2020年3月5日,虎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综治书记张晖,医财巷东社区书记宋江涌,医财巷东社区副书记车生挺,医财巷西社区副书记郭宏雁,医财巷东社区委员苗晓慧5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办公场所聚餐饮酒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宋江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郭宏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车生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苗晓慧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履行主管责任不到位失职失责的虎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海萍进行问责,给予全区通报。
3.西宁市城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启光同志违规收取预防性体检费问题。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城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继续提供预防性体检服务,期间共违规收取预防性体检费为4384800元,并全额上缴区财政。2019年4月,城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停止了对预防性体检费的收费工作。2019年7月,城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始组织退费工作。李启光身为城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在国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明确取消或者停征“预防性体检费”的情况下,仍然以开会研究决定的形式按医疗服务性收费的名义向群众收取预防性体检费,李启光应负有领导责任,其行为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政治纪律;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违反工作纪律。依据条例,李启光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问题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地区、单位压力传导不到位,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抱有侥幸心理。对以上人员的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闻警自省,守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