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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城中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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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我代表十七届城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区委十七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第一次大会上,市政协副主席、区委书记冉清同志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引领,把握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总结成绩、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对全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具体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在伟大建党精神指引下,在党的百年奋斗目标重大成绩和历史经验引领下,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中央活力区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建设,“两个维护”更加坚定

突出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区纪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以及党纪党规,纵深推进“双学双提+三力”活动,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动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以党的光辉历史鼓舞斗志、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砥砺品格。

扛牢政治责任。不断明晰协助职责,抓实扛牢监督专责,细化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张”清单,制定《关于推动区、镇(街道)纪(工)委协助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持续构建“四责协同”、一体推进的责任落实体系。协助区委主要领导考核排名末位的1个地区和3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末位约谈”,安排17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别在区委全会、区纪委全会上进行“三述”,持续推动以“考”督责、以“述”促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观摩交流活动,推动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政治监督。制定《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城中区政治生态研判工作办法(试行)》,推动政治监督制度化,完成对16家单位的政治生态“画像”。严肃换届纪律风气,下发《关于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导4次,纪律监督12次。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共回复党风廉政审查意见150批4264人(次)聚焦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6条,下发工作提醒函4份、问题督办单15份,问责4人。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被谈话函询的1个党组织、16名领导干部在本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说明情况。

(二)一体推进“三不”,标本兼治更加系统

“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强化。旗帜鲜明从严惩贪治腐,及时对区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印发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着力推动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完成中纪委督办人员追逃、查办、移送起诉工作,在省市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上受到通报表扬。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213件,处置问题线索71件,立案35件。

“不能腐”的笼子不断扎牢。聚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紧盯典型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工作提醒函30余份,持续推动发案单位找准问题症结,堵塞漏洞、消除盲点,织密“制度网”。完善《城中区纪委监委处置诬告错告和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全年澄清正名4人,常态化落实回访教育工作,回访受处分人员7人。督促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财政、教育、应急、城管、城建、审计等重点部门紧盯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梳理廉政风险点518条,完善内控机制213项。各镇(街道)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统筹运用村(社区)纪检监察力量,开展联合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有效强化对“神经末梢”的监督制约。

“不想腐”的氛围日益浓厚。始终强化固本培元,组织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和部分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前往青海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召开新任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对40名新任及交流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教育。印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建成城中区村(社区)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并挂牌,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三条例两准则两法一规定”学讲等系列活动,举办第四届廉政文化艺术节,打造3个区级首批廉政文化示范点,持续构建“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三)从严纠治“四风”,为民服务更加有力

从严纠治“四风。坚持小切口、深治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深化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升学宴”“吃公函”等情况的明察暗访,全年追责问责党员干部3人,收缴违规收送礼金8600元。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清单》,为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依据。制定《城中区2021年深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政策不接地气、“一刀切”、层层加码等1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自纠,推动基层减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深化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供热领域突出问题、办事人员勾结黑中介”、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一卡通”相关问题5个,处置问题线索2件。印发《城中区关于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向60余家企业发放优化营商环境连心卡93份,发放《城中区优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150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1642份,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强化作风巡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作风巡查各项工作,制定《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基层作风建设巡查工作方案》,梳理24个巡查重点任务,成立3个作风巡查小组,开展作风巡查26次,发现问题36个,提出整改意见37条并督促整改。受理作风建设信访件26件,下发转办单6件,将全区354个机关科室、基层站所、社区、政务服务窗口纳入“西宁评议”监督范围,聚焦市委作风巡查和“西宁评议”反馈问题,召开区委作风巡查反馈问题交办会2次,推动整改问题96条,下发作风建设突出问题通报3起。

(四)做细监督首责,各类监督更加聚焦

聚焦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各项要求,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分工方案》,紧盯任务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印发《区纪委监委与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全覆盖工作方案》,开展谈心谈话152人(次),完成谈心谈话全覆盖。

做实日常监督。制定《城中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及结果运用的工作办法》,细化2021年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季度监督清单,梳理34条具体监督任务,深化运用“室组”联动,紧盯要害,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5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2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04人(次),占89.9%。

深化专项监督。纵深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和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建设专项监督工作,印发《城中区纪委监委与城中区生态环境局联动协作配合办法》,对37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41个。全面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协同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典型案例对政法干警开展廉政教育,立案查处政法干警7件7人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医保基金监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专项监督,持续推动专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五)强化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更加突出

推进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沟通上下、协调纵横、联系内外”的中枢作用,完成第八轮常规巡察,配合开展市委第四轮县区交叉巡察,共发现问题57个,督促立行立改问题10个,提出意见建议17条,督促整改66条。召开巡察报告评审和问题线索评估会,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4件,持续彰显巡察震慑,全面完成十六届城中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强化巡察上下联动。紧扣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总目标,研究制定《十七届城中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5年)》,高标准统筹谋划推进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按照因地制宜、有序承接、有效贯通、有机结合的原则,细化制定《城中区关于加强市区巡察上下联动的贯彻措施》,印发《区委巡察机构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巡前、巡中、巡后的协作配合。

巩固巡察整改实效。严格执行巡察“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制度,及时反馈巡察意见,以《城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重要事项抄告办法(试行)》为抓手抄告16件(次),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城中区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试行)》对6家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对6家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持续巩固扩大巡察监督实效。

(六)深化各项改革,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履职尽责标准化。坚持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全年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议题22个,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审批谈话、立案等事项47件;向市纪委监委汇报有关案件进展、处理情况19次,不断强化双重领导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各级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前期工作,及时向区政协常委会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监督,持续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查办案件规范化。常态化落实问题线索集体评估、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情况集体审核、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查办案件协作配合等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城中区基层纪检组织案件交叉审理暂行办法》。全年召开问题线索集体评估会议17次、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情况集体审核会9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会议4次,深化“镇(办)案区审”工作审理镇(街道)纪(工)委案件8件,评查案件9件,向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件。

“三项改革”纵深化。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原则,结合区、镇换届,高标准选优配强区纪委领导班子,对监督监察协调指导中心、派驻联组、片区协作组人员进行调整,各派驻联组、片区协作组联合办信办案23件,立案11件,8个镇(街道)纪(工)委立案均“破零”。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化地方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要求,制定《城中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协调落实机关用事业编制2名,对3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进行调整,抽调轮换7名干部充实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断提升派驻机构干部执纪本领和办案水平。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监督检查137次,发现各类问题94个,提出工作建议46条,办理问题线索4件。

(七)狠抓能力素养,自身建设更加规范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定,纵深推动“以评促建”活动,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

强化履职能力。以镇(街道)换届为契机,调整配齐镇(街道)纪(工)委书记4名,优化干部队伍配置,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组织开展城中区纪检监察办案专项培训会,持续推进全员实战练兵,常态化开展轮岗交流、跟班锻炼等制度,通过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选派干部参加业务培训班7人(次)、“跟案学习、以案代训”8人(次)、参加县区交叉巡察工作6人(次),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做实内部监督。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重要要求,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出台《城中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制定《城中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实现监督全覆盖。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邀请特约监察员参加,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一年的砥砺前行、拼搏奋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这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仍然较重;部分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够有力,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管还不够严密;作风建设还不够扎实,为民服务还不够主动,任务落实标准还不够高,主动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更新不及时不扎实,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还不够精准、不够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还不够有力,对“三不”机制整体把握和系统推进仍有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谋划工作、指向性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工作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中央活力区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区委全会及纪委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通运用伟大建党精神和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感恩奋进、拼搏赶超的新姿态和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中央活力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聚焦“两个维护”,在保障服务大局中强化政治监督

增强政治自觉始终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要位置,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持续深化常委会带头学、中心组深入学、集中学习会全体学模式,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努力掌握运用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精神境界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准确把握新的赶考之路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坚定历史自信、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围绕“国之大者”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站位、质量和效能,持续在推动发展和为民服务中担当作为

突出政治监督。牢记“国之大者”,把握“发展之要”,以“五盯五看”为统领,以《加强政治监督实施意见》为指南,以“四督四促”为抓手,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紧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和遏制“两高”、加快推进“四地”建设、“三城”建设、统筹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等重点任务,与区委督查工作凝聚监督合力,开展政治监督“回头看”,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深化运用《政治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区级领导联系政治生态评价机制,扎实推进政治生态评价,精准把握“树木”“森林”状况,强化分类施治。

深化政治担当。创新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度履职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季度责任清单”方式进行管理,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具体任务,持续推动“四责”协同落实,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到一线、压实到基层。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推进处置诬告陷害和失实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激励党员干部更好担当作为。

(二)深化标本兼治,在一体推进“三不”中深化综合治理

坚持从严查处。深刻领会“四个任重道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防“七个有之”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重点突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新型隐性腐败,深化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高度关注年轻干部和“一把手”腐败案件,对各种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扭住不放、一查到底,坚决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继续扩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扫黑除恶、粮食购销领域、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建设、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专项治理成果,强化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

坚持系统施治。严格落实《关于做好“三不”一体推进调研成果转化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与组织、宣传、巡察、审计、统计等重点单位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城中区纪委监委领导包案包点制度以及业务科室分片挂钩联系等措施,开展“流动信访室”信访下沉活动,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问题线索评估机制,精准高效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加强信访举报分析,推行信访举报处理闭环管理。制定案件质量日常评查机制,深化案件交叉审理、提级审理,推动案件质量标准化、案件审理程序化、文书档案规范化,对纪检监察权力实行全链条、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健全完善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衔接相关制度机制,着力构建纪法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反腐合力。

坚持一体推进。以省委《关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意见》为总揽,将“三不”一体推进列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各党委(党组)、党工委重要职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列入巡察内容,作为述责述廉重要内容,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把“三不”一体的理念和方式贯穿履职各环节、全过程。修改完善以案促改制度机制,纵深推进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推动制约机制再完善、系统治理再深化。全面推开纪委分管领导与留置对象首谈、问题线索谈话件首谈工作,探索建立被审查调查对象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体现人文关怀。持续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推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度化,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作为警示教育重要对象,督促领导干部重视家风家教。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积极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展第五届廉政文化艺术节,继续打造中区特色廉政文化品牌。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各项规定,设立“走读式”谈话人员心理调适室,强化“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三)从严纠治“四风”,在深化作风建设中突出为民服务

纵深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关于新时代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若干措施》,持续深化作风巡查、“西宁评议”,通过建立包保“十差单位”达标机制,聘请作风建设监督员,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事项反映窗口和纪检监督岗等措施,不断织密作风监督网,打通作风建设“最后一公里”。认真落实《西宁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

从严纠治“四风”顽疾。全面落实一体查纠“四风”机制,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将“四风”问题单列出来,通过制发“任务单”、开列“交办单”、下发“通知单”、提交“反馈单”、提出“建议单”的方式,推动监督内容项目化、监督主体清晰化、监督事项精准化、监督质量科学化、监督成果长效化。从严纠治搞地方“小循环”“两高一剩”、重复建设和形象工程、“有批示动一动,没批示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纠治“四风”和反腐败更好统筹起来,对津补贴发放“巧立名目”、收送红包礼金“积习难改”、大吃大喝“东躲西藏”、公款旅游“搭顺风车”等享乐奢靡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惩治,持续推动纠“四风”、树新风。

持续深化专项治理。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房产证办理、供热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项目廉洁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情况强化执纪问责,持续深化“基层微腐败”治理。常态化开展楼堂馆所、惠农惠民“一卡通”、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治理,以实际行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四)突出监督首责,在深化治理效能中完善监督体系

突出“关键少数”。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关于开展县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意见》及中共西宁市委关于《县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制定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和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具体措施,通过听取汇报、调研督导、谈心谈话、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完善工程项目备案、廉政承诺以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等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关键领域的监督制约。

深化派驻监督。认真贯彻《关于深化市(州)、县(市区)派驻机构改革的工作意见》,加强制度机制修改、完善和创新,制定并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细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能,明确派驻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协助监督关系,探索开展“一对一”循环监督,促使派驻工作有章可循,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定期报告、述责述廉等制度,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等各方面贯通协作工作机制,完善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作等制度。深化运用“两化”观摩成果和一体化评估成效,持续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和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监督能力水平。

凝聚监督合力。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健全“组组”协作、“室组”联动、“室组地”和“室组地+N(专业力量)”团队联合监督办案机制,制定出台“一账一函一报告”日常监督办法,对监督、提醒和报告三项工作进行统筹整合,凝聚内在监督力量。统筹强化村(社区)纪检组织和区直单位纪检委员作用,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机制,进一步发挥全区各领域纪检力量。着力融入“夏都清鉴”监督执纪一体化平台大格局,配合开展县区交叉、协作办案。聚焦小微权力,梳理村(社区)干部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对村(社区)试点开展提级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贯通协调,保障监督的科学性、有效性,最大限度释放监督治理效能,更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坚守政治定位,在彰显利剑震慑中强化政治巡察

做实巡察监督。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效果兼顾,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十四五”规划、“四地”建设、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组织开展2轮常规巡察,配合完成1轮县区交叉巡察,扎实开展巡察“回头看”,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增强为民意识,推动十七届区委巡察开好局、起好步。

强化上下联动。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市区巡察上下联动措施,统筹对象、任务、时间、组织、信息、力量、成果和宣传等方面,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同向发力的联动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全区巡察工作网络平台和巡察单机系统建设,为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促进上下联动、推动贯通融合提供有力支撑。健全完善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融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推动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开通微信“二维码”举报渠道,以“巡微访察”提升群众参与度,推动解决村(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深化巡察整改。严格落实巡察相关制度机制,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和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工作,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探索创新,通过“以曝促巡”,利用“曝光+质询+整改+问责”的方式,将巡察发现问题曝光在阳光下,把整改置于群众眼前,增强巡察整改实效。制定《关于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规定》,建立完善巡察“联审会签”机制,实行“三审一会签”,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六)聚焦使命担当,在强化自身建设中锻造执纪铁军

提升政治能力。不断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定历史自信、勇于自我革命、守护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党建品牌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强化专业素养。深入贯彻落实市区能力建设推进会精神,开展“岗位大练兵”“案件质量提升年”等活动,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八项本领”“七种能力”。深化全员培训,建立建全“一周一学”“一月一考”培训机制,以“纪检监察大讲堂”为主平台,紧紧围绕党章党规、党性教育、业务知识等内容,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统筹安排镇(街道)、派驻、巡察干部到委机关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素养、创新落实能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大力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规范化法治化。

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配合做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查工作。及时处置、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通过探索建立廉情抄告制度,对重要岗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家访活动,邀请干部家属参与监督,以“反向测评”监督办案人员纪律作风情况,召开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防止“灯下黑”。认真落实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若干措施,营造和谐健康的机关氛围。

同志们,新起点要有新气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使命,感恩奋进、拼搏赶超,踔厉奋进、笃行不怠,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中央活力区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