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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推行交叉审理 以审代训强本领
来源:城中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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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审理工作水平,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城中区纪委监委结合已制定《城中区基层纪检组织案件交叉审理暂行办法》,整合全区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以“室组地”联动机制的形式实行“交叉审理”,有效解决“以查代审、查而不审、查审不分”的问题,扎紧案件查办最后一道“关口”。

交叉审理,提升基层办案质效。站在案件的本身角度开展审理,每年轮换交叉审理组合,避免“固定组合”带来的思维定势问题,规避了地缘、人际关系影响,降低了“人情案”“关系案”发生的可能性,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质量。

分工配合,增强基层责任意识审查组和承办案件的交叉审理小组,双方相互监督、相互纠错。对较复杂的案件,交叉审理人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可以提前介入,对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了交叉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审教结合提升基层办案水平围绕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组织交叉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理论研讨,交流案件查办经验。同时,开展“以案释纪”“疑案研讨”等培训活动,加强片区内部的工作协调、衔接力度,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