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十五届大通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召开,标志着巡察工作正式按响“启动键”。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第一、第二村(社区)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组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主要负责人和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以及本轮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巡察办副主任李海峰莅临会议现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红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文成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宋晨曦同志在县委常委会听取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宣读了《十五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关于对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此轮巡察按照县委总体部署,组建三个常规巡察组,以“一托三”的方式对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人防工作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成立2个村(社区)级巡察组对18个村(社区)开展为期3个月巡察工作,7月底全面结束巡察任务。
会议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巡察工作是县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抓手,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方式,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巡察做到实处,提高巡察质量。二要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要突出巡察重点,紧紧围绕“政治巡察”这一主线,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村级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发现问题、坚持群众路线,注重方式方法和成果运用。三要全面履行政治责任,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被巡察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组织学习,熟悉巡察工作要求,做到统筹兼顾,认真落实“双报告”、“双公开”制度,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四要忠诚履职,树立良好形象。巡察工作责任重大,巡察干部要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在工作中要细致严谨、善于发现问题。同时,要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以实际行动,不负党的重托、不负人民期盼,圆满完成巡察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