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提级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至10月,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对大通县纪委监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年12月19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向县纪委监委反馈了9个方面28条问题。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委提级巡察反馈会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全员参与,统筹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县纪委常委会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84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安排,对重要整改举措亲自督办,领办重点整改事项4条,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整改实效。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相结合,既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完善制度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整改期间,制定《大通县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15项,制定《大通县纪委监委2025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相关干部队伍建设制度1项,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有力举措。
二、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反馈的9个方面28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4条,集中整改期间,已完成整改83条,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教育整顿、审计等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1. 着力解决“部分教育整顿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细化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条件,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审核,补充调入干部4名,2025年计划招录的2名公务员严格按照规定的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准入条件申报,严把选人“入口关”。二是全面梳理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建立党员管理台账。优化岗位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人员岗位,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岗位由中共党员担任,把好“管理关”。三是全面梳理非党员身份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新入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今年来,吸收4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发展对象,把好“发展关”。
2. 着力解决“部分审计、内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通过个人自学方式,加强对政府“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各项财务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与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预算科目的使用,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处理2024年经济活动账务。三是规范使用会计科目,认真核对,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
(二)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着力解决“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集中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做到领导班子先学一步、学深一步。2025年1-4月,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3次,传达学习36项议题,班子成员带头作交流发言20人次。二是制定《大通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养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分层次征集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授课议题,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在集中学习会上围绕党纪法规、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开展授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素养。三是结合全省、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书目清单,采购《论党的自我革命》等学习书目,把落实《规定》精神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严肃问责,通过问题线索快速处置机制,对涉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限时办结,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印发《大通县2024年政治生态评价工作方案》,围绕6方面制定25项评价指标,明确具体指标体系,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资料、民主测评、谈心谈话等方式对4个乡镇和8个县直单位开展政治生态评价。
2. 着力解决“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做好对年轻干部的“传帮带”,以“乡案县审”为载体,给年轻干部提供学习、提升的平台,通过边干边学,帮助年轻干部迅速掌握本职工作,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落地见效的意见》精神,完善《大通县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对监督方式进行补充,修改监督检查登记表内容,设置意见建议栏。三是实施“一月一政治监督清单”模式,发布月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室结合被监督单位职责,对照清单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推进问题解决,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四是聚焦新庄镇党委班子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政治“体检”工作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发现在政治忠诚、政治自律、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管理、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6个方面8个问题,提出5条意见建议。五是统筹联动协作力量,强化“室组地”联动,推动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在提出处置意见、调取有关证据、谈话攻坚突破、案情分析研判、定性量纪处理等方面开展联动协作,有效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力量不足、办案水平不高及“熟人查熟人”等难题。六是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纪律作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主动做好被监督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督办,进一步从监督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强化线索办理。
3. 着力解决“执纪问责有短板”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一方面通过召开县纪委理论中心组和干部集中学习会等方式,集中学习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等20次70项内容,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另一方面,通过组织每周“微课堂”等方式,集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业务知识大讲堂活动,期间通过讲授业务知识内容,参加省市纪委监委大数据查询分析办案、审查调查专题培训等,持续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对照上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发工作通知,提醒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明确办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紧绷安全之弦,持续压紧压实办案安全的责任落实,全面做好全县岁末年初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提醒函》,从风险评估、安全预案制定和审核风四个方面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要求,指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开展办案安全工作。二是分别围绕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查调查人员以及安全员承担的安全责任,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审查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建立《大通县纪委监委办案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登记表》,对办案人员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积极落实《安全预案》审批制度,对需要谈话的要求承办科室科学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经三级审核签字后予以谈话,有效提升了办案中各类风险隐患的防范力度。四是规范“乡案县审”工作,对乡镇纪委办理案件实行“乡案县审”制度,通过业务探讨、案件分析、案卷点评、政策解读等方式,帮助乡镇纪委干部攻克业务上的短板和工作中的困难,提升案件审理质量。五是梳理汇总形成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台账,对2021年以来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督办科室,强化日常沟通联系,对相关情况实时督办,动态更新,对已整改完成的建议书及时进行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六是针对目前下发建议书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下发《关于对已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督办的通知》,督促具体督办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对被建议党组织(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被建议党组织(单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事项尽快完成整改。七是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强与被建议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互通,指定被建议党组织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定期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并及时做好阶段性整改进展以及整改完成情况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 着力解决“严的氛围尚未有效形成”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清风大通”建设活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通报典型案例10起,发送廉政短信1868条,下发《致全县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开展明察暗访18次,推动整改问题5个。下发《开展纪律党课“集体备课”活动的通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为编制纪律党课参考提纲。二是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分发县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以及市、县案例汇编。1月6日至1月8日,在“大通纪检监察”微信群内持续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电视专题片《反腐 为了人民》,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学习。组织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召开“转作风 夯基础 抓落实”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我来干、马上办”主题实践及“党建引领 我的岗位我负责”履责践诺活动动员部署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严守纪法“红线”。三是持续深化“一县一主题”,选定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全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经营性资产“清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动态更新“小微权力”廉洁履职正负面清单,逐步深化农村“三资”管理领域集中整治。制定印发《大通县村级提级监督工作一本通》,持续应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进一步拧紧村级监督责任链条。四是持续推进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开展自查自纠6609人,谈心谈话2532人次,警示教育16次。五是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聚焦重点整治任务,全力推动解决农村供水保障、电动车安全、冬季供暖等民生领域问题。
5. 着力解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弱项”的问题。一是选育并举,持续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充分运用公务员统一招录、县内交流调任等举措严格标准补充干部,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以老带新、轮岗交流等方式,以案代训、跟案锻炼及时提升纪检干部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对现有人员进行梳理,按照干部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配置岗位,将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部门倾斜,确保人岗相适,对调整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对接联系,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台账,对已退休干部空缺岗位,合理谋划,及时补充干部。四是乡镇纪委协作片区在全面开展“三交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和部门单位分工》,以片区交叉协作为载体,按照“县级统筹、系统整合、就近协作、力量互补”的原则,强化“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办案、监督联动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协作片区“五地”作用,破解基层监督“五大难题”。五是各乡镇纪委协作片区及时组织召开协作片区工作会议,制定片区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努力打造片区特色品牌。目前4个协作片区均已开展下访接访、交叉检查、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
6. 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在县纪委常委会上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全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审议关于撤销支部成立党总支事宜的请示,并对党建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二是结合全县党建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县纪委监委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党建引领 我的岗位我负责”履责践诺活动共性承诺和个性承诺,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做到履责尽责。三是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业务、抓业务必须抓党建”的理念,结合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党员在惩腐纠风中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纪律作风建设的主阵地在支部建牢、建好、建强,以纪检监察履职质效检验党建质量,有效深耕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责任田”。通过“人人上讲台 一人一课堂”、集中培训、“三级视频”培训、以干代训等形式,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本领。四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纪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结合全县“党建引领·我的岗位我负责”履责践诺活动,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广泛开展廉政谈话和履职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并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县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县纪委常委会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六是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对接,对委机关现有党员进行梳理,根据党员实际人数,向县直属机关工委上报撤销县纪委办党支部并成立党总支部的请示。严格按照县直属机关工委要求,开展县纪委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各支部同步开展选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大通县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办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大通县纪委监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结合起来,推动整改成效长效化、常态化。坚决防止“过关”心态,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971-2722675;通讯地址:青海省大通县人民路94号2楼223室;邮政编码:810100;电子邮箱:dtjwbgs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