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21年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换届期间往往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期,各级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意从2021年我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十严禁”,认真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市县乡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推进提供重要保障。
案例1
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刘小庄村村民祁某寿按照每人200元标准,向本村村民代表武生某、黄洪某、黄有某进行贿选;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祁某彪拉拢、诱导村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存在请吃拉票行为。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依法对祁某寿、武生某、祁某彪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黄洪某、黄有某分别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和行政警告的处罚。同时,湟中区委对上新庄镇党委履职不力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刘小庄村包片领导、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有某给予停职处理。
案例2
化隆县德恒隆乡牙曲滩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村民马乙某某到本村党员家中进行串联,游说本村党员不要推选党组织批复的人选,严重破坏干扰换届纪律和换届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依法对马乙某某给予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400元的治安处罚。
案例3
化隆县德恒隆乡牙曲滩村村民马某为达到个人竞选村委会主任的目的,到部分村民家中串联拉票,严重扰乱了村“两委”选举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马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例4
共和县切吉乡哇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村民吾某某、班某某威胁村支部委员候选人退出选举,严重破坏了换届选举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依法对吾某某、班某某给予行政拘留6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