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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出台《深化防治“小金库”十条措施(试行)》
来源: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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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小金库”防治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促使干部廉洁从政。近日,湟源县纪委监委出台《深化防治“小金库”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为开展“小金库”清理清零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措施》主要从加强外部监督和强化内部管理两方面,深化防治“小金库”。加强外部监督主要包括:加大对财会人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银行账户及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各单位采取自查申报的形式全面核查各单位资产及银行账户。强化内部管理主要包括:建立重点岗位交流轮换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审批制度等各项财务制度,加强对各单位现金、银行账户、收入票据的管理,强化对报销票据的审核力度,从源头上斩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小金库”长效防治机制。同时,通过推进责任落实、用“小金库”典型案例强化宣传教育、承诺公示、受理举报、公开曝光、监督检查、从严惩处和部门协作等常态化措施,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监督执纪,对检查中发现的对设立“小金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对履职尽责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倒查追责。

    近年来,湟源县针对“小金库”治理下足功夫,先后多次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行动、“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等。此次又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小金库”清理清零工作的通知》、出台了《深化防治“小金库”十条措施(试行)》,立足县域实际,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全面清理清零“小金库”,推动全县“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