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6月17日,湟源县纪委监委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经业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毛顺全主持,各乡镇纪委书记、委机关各科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王经业同志结合自身司法实践、典型案例,从“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适用范围、尤其对“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解读。并强调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是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也是对办案人员的自我保护,大家一定要认清”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提升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三个规定”的内容落实落地落细。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毛顺全要求结合王经业检察长的宣讲,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让“三个规定”贯穿于纪委监委办案全过程,在工作中注重细节、注重程序、注重保密,严格要求自己,把依规记录报告成为习惯,让拒绝打问案情成为规矩,让依法依纪办案成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