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整体合力,全面推动我县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开展。10月19日下午,湟源县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各副组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全国追逃追赃培训班精神和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各成员单位围绕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协作配合等方面依次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0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协调任务的落实,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涉及领域不断拓展,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各成员单位鼎力合作的结果。
会议强调,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责。一要牢牢把握当前我县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聚焦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纪法衔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抓好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衔接,统一行动,多措并举,综合发力,不断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共同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推动纪法衔接,纪法深度融合,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各成员单位针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委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上来,认真履行职责,找准职责定位,联系工作实际,对有关规定进行细化、具体化,建立操作性强、管用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反腐败工作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在推进新时代反腐败工作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向县委汇报反腐败工作和重要案件查处进展情况,严格落实联络员制度,强化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三要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聚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四要突出重点难点,狠抓工作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紧盯关键环节,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在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进行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