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经营性资产‘清障’专项行动为村级监督工作注入了新动能。如今,我们不只是参与村‘两委’会议,更要深度介入村级事务监督,‘零距离’监督的优势真正发挥了。”西宁市大通县景阳镇寺沟村监委主任感慨。此前,针对青山乡古娄马场村原主任李勇贪污村级合作社资金等案暴露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靶向施策,制定《“小微权力”廉洁履职正负面清单》《村(居)干部“十必问”履责清单》,开展村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评议,设立村级监督“六员”,构建多层次监督体系。
加强基层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力举措。西宁市纪委监委着眼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在构建监督格局、完善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持续加强基层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深化机制改革,破解监督难题。7个县区高质量完成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实现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两个50%以上改革目标,人员力量进一步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部实现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建立了“室组”“组组”“室组乡”联动机制和片区协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监督体系。如,城中区深入推进区级纪检监察组织“室组乡”协作联动制度化规范化,设置3个协作联动片区,2024年以来,“室组乡”联动监督28次,联动办案30件,着力破解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
配强监督队伍,充实监督力量。75个乡镇(街道)配备纪检专干149名,1097个农村(社区)配有村(居)务监督委员3291名,成为基层监督的骨干力量。同时,各县区采取县级领导包保乡镇联点村(社区)、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穿警服的社区副书记等措施有序扩充基层监督力量,在监督下履职尽责成为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如,城西区推行“廉情网格+监督治理”模式,统筹“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纪检委员”监督力量,设立廉情网格员队伍,推行“敲门监督”“移动办公桌”等监督模式,延伸监督触角。
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力运行,制定出台加强村(社区)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小微权力”廉洁履职正负面清单、关于加强村(社区)“一肩挑”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机制,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有力保障。如,大通县构建起“县纪委监委一体管理、县乡村三级联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的“134”监督体系,形成点、线、面立体监督执纪新格局。
创新监督方式,数字赋能监督。2024年以来,全市逐步推广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数字化监督平台,435个村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同时,通过落实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创新机制,形成“接、转、办、督、宣、访、评”闭环管理,基层监督的实效性大幅提升。如,湟中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农业农村局优化监管方式,通过“互联网+”模式,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管理平台,在15个乡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构建起“线上+线下”监管网络,对全区35.39亿元集体资产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数据归集与流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