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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用心为民排忧解难
来源:西宁市城中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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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近期出台了《城中区纪委监委委领导定期接访制度》,通过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切实做好来访群众释疑解惑和情绪疏导工作,用心为群众排忧解难。

确定接访时间及地点。确定每月5日和25日(节假日顺延)为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定期接访日,接访地点为城中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年初确定领导接访日程表,接访时间、地点、接访领导姓名在接待大厅显著位置公示,并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无法按时进行接访的委领导及时予以调整,确保接访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接访事项及方式。 委领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办理难度较大、需要委领导协调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等举报事项采取候访制接访,重要来访可实行约访制,由负责信访工作的案件监督管理室提前通知信访举报人,并做好相关的接待准备工作。    

规范接访要求及程序。要求委领导接访时积极做好群众疏导工作,依纪依法、合情合理、实事求是地解决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将领导接访交办的信访件及时按相关程序及规定转办本委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加强宣传解释,把相关法规政策讲清楚,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落实接访督办及反馈。委领导接访工作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对接访问题的查办过程实行全程跟踪、全程督办、负责到底;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督促承办部门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接访领导并答复来访人,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领导接访活动,既是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方式,该制度的实施不仅增强了我委领导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同时也为来访群众提供了维护合法权益,有效解决合理诉求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