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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周月年”环环相扣 “从种到收”精心打理
来源:大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5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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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通县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描绘的路线图时间表,扎实有序开展巡察监督,不断探索巡察工作新途径,强化政治监督,纠正政治偏差,确保出真问题,出震慑力,通过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日总结”,当天问题及时总结归纳。巡察工作启动部署后,各巡察组在认真学习把握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具体部署的基础上,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及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按照组内分工,分组进行查阅资料、账目审核、问询谈话等,并在当日召开组务会及时对发现的问题根据“三个聚焦”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梳理、归纳和定性,确保查到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单位认可”,由撰写材料人员及时形成电子稿。一般在巡察结束时已基本形成巡察报告初稿,相应的问题底稿已基本整理完备,为后续报告定稿和问题底稿整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巡察任务。

“周反馈”,一周之内完成问题反馈。巡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向被巡察单位“双反馈”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清单,明确整改的规定动作,从如何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健全制度、整改公开等各方面,对整改工作环节程序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有助于被巡察党组织“按图索骥”抓整改,以程序规范促进整改落到实处。同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照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挂图作战,确保挂账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周反馈”不仅是对巡察机构工作时效上的自我加压,更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的高效传导,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归零,做到巡察整改标本兼治。

“月整改”,两月之内完成问题整改。巡察问题反馈时就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在2个月内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室)、县委组织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以及向社会公开稿和不宜公开事项说明,同时抄送巡察办。整改情况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研究制定落实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制定三张清单。结合日常沟通了解及整改督查的情况,在整改期间及整改后,对整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被巡察党组织,由县委书记集中约谈党组织书记,直指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防止出现“新官不理旧账”,前紧后松和虎头蛇尾等现象。

“年回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回头看。为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巩固巡察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对已巡察单位的整改进行“回头看”,重点围绕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开、移交信访件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和整改成效及成果运用情况五大方面展开。通过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汇报,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通过走访基层部门,查看台账资料,全方位、立体式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直击现场、明察暗访,检查有无真整改、改到位。多渠道、多维度核实巡察整改成效,确保兼听不偏信,全面掌握情况,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