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三个聚焦”总体要求,扎实推动村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为明年初全县村级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政治生态环境,以巡察监督成效助推换届选举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巡察发现问题2141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291件,移交线索9件,调整村“两委”班子成员62人,教育提醒104人,追回违规资金120余万元。
评估联审,做足巡前功课。县委巡察办下发《村党组织情况摸底调查表》,要求乡镇根据各村党组织类型、经济体量、信访反映以及涉农项目资金等情况,开展分类调查摸底,形成评估报告,并及时报送分类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信访局等巡察协作配合单位对各乡镇上报的分类情况进行联审,将全县289个村分为重点关注、矛盾突出和一般三种类型,对村级党组织初步“画像”,为深入各村发现问题奠定基础。
聚焦重点,强化监督实效。结合农村特点和实际,紧扣“三个聚焦”,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重点关注村党支部班子不团结、能力不足,议事决策不规范,干群矛盾突出等问题;围绕脱贫攻坚,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关注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征地补偿补助费等,在使用、分配、发放过程中搞违规操作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在危房改造、低保等民生事项办理中,造假冒领、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围绕民生事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关注在具体落实有关惠农利民政策时不担当、不作为,各项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村庄卫生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创新方法,提升巡察质量。着力提升对村级党组织巡察监督质量,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坚持分类施策。对矛盾突出的重点村和问题指向比较明确的村,分别开展“全面巡”和“机动巡”,按村形成巡察报告,并逐村单独反馈。对体量较小、问题较少的村按乡镇为单位实施“集中巡”,形成综合巡察报告,每个村的问题列成清单,在乡镇集中反馈。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动员程序,将发现问题与宣传动员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农家庭院、田间地头,面对面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现场巡察时间服从质量要求,不搞“一刀切”,体现村级巡察“短平快”特点和效果,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让村级巡察成为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生动实践。
传导压力,落实整改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相结合,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压实村“两委”班子责任。针对巡察发现的村庄道路管护不到位、人居环境卫生差等能够即知即改的问题,及时移交村“两委”班子,督促立行立改,在短期内取得实效。压实乡镇党委责任。针对巡察发现的属于乡镇层面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乡镇党委反馈移交,督促乡镇党委以点带面抓整改,放大整改成效。压实县直部门责任。针对乡镇自身难以整改解决的问题,由巡察办梳理汇总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移交,统筹协调解决。通过对巡察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