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好选人用人“入口关”,湟源县纪委监委坚持审慎精准与及时高效相结合,在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等工作中严把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的同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前移监督关口前,将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灵活运用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为担当者撑腰,为作为者护航,从严从实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今年以来,共回复各类征求意见156批次1794人。
严字当头,把好程序关。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征求意见对象层层“把脉”、集体“会诊”,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相关科室进行联合会审,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人员的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政纪处分情况、问责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对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扫描”、精准“画像”,坚决把“问题干部”挡在“门”外。
实字为重,把好意见关。对有问题线索和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分类处置。意见回复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向组织提供客观、全面、规范的廉政回复意见,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作用,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参考依据。
责字为本,把好纪律关。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事项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意识,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运用纪检干部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权威性,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