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湟源县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要抓手,紧盯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总结经验做法,补足工作短板,有力推动案件质量和办案人员素质双提升,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正视问题,不走“过场”。充分认识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立足案件客观事实,紧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聚焦案件评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对策办法,通过开展“多形式、分类别、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牢固树立案件办理无小事的观念,锻造更加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以精准“找茬”倒逼案件质量提升。评查案件19件,查找出笔录等材料错漏字、装订顺序错误等问题25条。
剖析原因,认清形势。评查出的问题直接反映出在案件办理方面存在的瑕疵,究其原因既存在思想上重实体、轻程序的一面,又存在执纪执法不严、责任意识不强的一面。案件审理人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审理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严肃认真的把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办案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4条,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评查—反馈—整改”环节,做到评查反馈闭环管理,全链条压实整改责任,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
聚焦整改,确保实效。案件质量评查的核心价值在于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全局,在对案件质量把脉问诊的基础上,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分析,解决整体案件质效问题。评查完毕后案件审理室汇总分析评查情况,督促审查调查部门及时总结梳理本次评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及时完成整改,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真正将评查结果转化为推动案件质效稳步提升的有效抓手。
案件质量评查只是手段,做实评查“后半篇文章”,推动案件查办质效提升才是目的。下一步,湟源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以‘绣花功夫’严把案件质量关,发挥以评促改作用,做到在评查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将评查结果的运用转化为案件质量的提升,助推案件查办“质”与“效”稳步提高。